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3/04/23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合計股利1.5元,包括
(1)現金股利金額新台幣42,000,000元(每股0.7元)
(2)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金額新台幣18,000,000元(每股0.3元)
(3)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0.5元)
其他: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549,723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081,146元。
考慮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157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合計股利1.5元,包括
(1)現金股利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0.5元)
(2)盈餘轉增資股票股利金額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0.5元)
(3)資本公積轉增資股票股利新台幣30,000,000元(每股0.5元)
4.變更原因:配合公司股利政策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5,412,166元及董監事酬勞新台幣2,029,562元。
考慮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1.161元。
增資配股俟提經本(九三)年股東常會通過及呈報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
除權及除息基準日配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