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3/03/11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議配發股票股利計新台幣174,693,120元。
(2)擬議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58,231,039元。
(3)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約300股,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新台幣1元,如嗣後因本公司
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每股配股率及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擬議配發股票股利計新台幣176,009,940元。
(2)擬議配發現金股利計新台幣58,669,978元。
(3)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約300股,每股配發現金股利約新台幣1元,如嗣後因本公司
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申請轉換,致影響流通在外股份數量,每股配股率及配息
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
4.變更原因:
因本公司發行之92年第一次海外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債權人申請轉換,以致92年3月2日
股東會停止過戶日時,實收資本額增為586,699,780元,故調整原發放股利金額。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擬議配發董監事酬勞10,085,789元。
(2)擬議配發員工紅利計26,223,051元(含員工股票紅利14,100,000元)。
(3)本增資案俟提九十三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訂除權基準日分配
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