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1/04
2.公司名稱:飛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董事會決議日:100/01/04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劉久超總經理、喬帥副總、蕭文蕙
協理、陳展銘特助兼研發中心主管、李美惠處長。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本公司登記之營業項目。
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其身份屬本公司經理人皆適用。
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通過。
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非屬大
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對本公司財務業務無不利之影響。
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