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2/08/06
2.名稱﹝XX公司第X次(有、無)擔保公司債﹞:飛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度
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
3.發行總額:新台幣貳億元
4.每張面額:新台幣壹拾萬元
5.發行價格:尚未決定
6.發行期間:5年
7.發行利率:0%
8.擔保品之總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不適用
9.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興建辦公大樓、擴充生產設備、擴充研發模組及設備
10.承銷方式:詢價圈購
11.公司債受託人:尚待決定
12.承銷或代銷機構:復華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13.發行保證人:不適用
14.代理還本付息機構:尚待決定
15.簽證機構:不適用
16.能轉換股份者,其轉換辦法:相關辦法將依有關法令辦理,俟報奉主管機關核准後
另行公告
17.賣回條件:
發行滿三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之4.57%,發行滿四年之利息補償金為債券面額
之7.19%賣回。
18.買回條件:
一.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三個月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公司普通股在中華
民國櫃檯買賣中心之收盤價格連續三十個營業日超過當時轉換價格達百分之五十者,
按以下債券贖回收益率贖回:
1.發行滿一年翌日起至發行滿三年之日止,以年利率1.5%之債券贖回收益率。
2.發行滿三年翌日起至發行滿四年之日止,以年利率1.75%之債券贖回收益率。
2.發行滿四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前四十日止,以債券面額贖回本轉換公司
債。
二.本轉換公司債發行滿一年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若本轉換公司債流通在外
餘額低於二仟萬元(原發行總額之10%)時,按前項一所述期間及其債券贖回收益率贖
回債券。
19.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尚待決定
20. 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尚待決定
21. 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發行之國內可轉換公司債經主管機關核准後,上述未定之發行條件待確定後再行
公告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