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04
2.發生緣由:依本公司92年度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
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款及第十款之規定。
3.因應措施:於公開資訊觀測站揭露。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公司於92年12月25日發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
並於93年3月25日起開始接受申請轉換為本公司之普通股,最新
轉換價格為30.21元。
(2)本公司國內無擔保可轉換公司債93年3月25日發行滿三個月起
至到期日前十日止,接受申請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該轉換債
自本公司向主管機關洽辦除息或除權公告日前三個營業日(含)
起,至權利分派基準日止之期間停止轉換。
(3)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
部。地址:台北市民生東路三段138號7樓,電話:02-27171033。
「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贖回/賣回申請書」或「轉換請求書」
送達後五個營業日內交付普通股,該普通股自交付之日起於財團
法人中華民國櫃檯買賣中心買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