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3/18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現金股利:擬議配發新台幣30,800,000元,每股0.8元。
(2)股票股利:擬議配發新台幣65,450,000元,盈餘配股每股1.7元。
(3)股東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8元及股票股利1.7元,合計每股股東配發股利2.5元,
如嗣後因本公司發行之可轉換公司債持有人行使轉換而造成股本增加,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數、股東每股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俟經股東會決議通過後授
權董事會得調整配股率及配息率之相關事宜。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此盈餘分派案需經股東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派之。
(2)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2,197,156元,員工股票紅利8,800,000元,董監酬勞
1,319,659元。
(3)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880,000股,佔盈餘轉增資總股數之比例:11.85%。
(4)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 2.8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