詮欣 重大訊息 - 公告本公司9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 見之查核意見

股票代號:6205 詮欣
發布時間:2003-08-27
主旨:公告本公司92年上半年度財務報告經會計師出具非無保留意 見之查核意見
1.事實發生日:92/08/27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詮欣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 債表,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計師查核竣事。上開財 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之責任則為根據查核結果對上開財務 報表表示意見。 除下段所述者外,本會計師係依照「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及中華民國 一般公認審計準則規劃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 。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 、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 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本會計師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 依據。 如財務報表附註四(六)所述,詮欣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採權 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金額為六一、六二八仟元,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 六月三十日相關之投資收益為新台幣四、七二九仟元,包括附註十一(二)所揭露 之相關資訊,係依該等被投資公司同期自編未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及揭 露。 依本會計師之意見,除第三段所述該等被投資公司財務報表倘經會計師查核,對 財務報表可能有所調整之影響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所有重大方面係依照「 證券發行人財務報告編製準則」及中華民國一般公認會計原則編製,足以允當表 達詮欣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 狀況,暨民國九十二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及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 十日之經營成果與現金流量。 資誠會計師事務所 曾國華會計師 薛守宏會計師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