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99/06/08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姓名 擔任其他公司之重要職務
旭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文英 香港艾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黃子軒 無
薛靜芬 薛靜芬會計師事務所
李純清 皇晶科技(股)公司董事長
陳志鏗 寰宇出版(股)公司董事長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旭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文英 董事兼董事長。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旭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簡文英董事擔任: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董事長
(2)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董事長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1)香港艾華有限公司:香港九龍灣宏開道八號其士商業中心十樓1011-1012室。
(2)東莞士華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石排鎮福隆第一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電子零組件之加工及製造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上述投資事業皆為本公司100%之轉投資事業。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此情形。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