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董事:張正宗、張修誠、李欽漳、陳榮發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以無損及本公司之利益為限。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董事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依公司法第209條規定,經本公司100年6月15日股東常會通過,
在無損及本公司利益之前提下,許可以上董事競業行為。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董事:張正宗、陳榮發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董事:張正宗 東莞海韻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董事:陳榮發 東莞欣韻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廣東省東莞市東城區余屋管理區正坑工業區
廣東省東莞市石碣鎮桔洲第三工業區榮華路3號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生產交換式電源供應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孫公司,
採權益法認列轉投資損益。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
董事:張修誠 Seasonic Electronics, Inc.董事、
Sea Sonic Europe B.V董事,為本公司100%持有之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