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31
2.會計師查核意見全文:
會計師查核報告書
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資產負債表,暨民國九十
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損益表、股東權益變動表及現金流量表,業經本會
計師等查核竣事。上開財務報表之編製係管理階層之責任,本會計師等係根據查
核結果對上開財務報表表示意見。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二年上半
年度財務報表係由本所林志隆、林美玲會計師查核,並於民國九十二年七月二十
八日出具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權投資及投資損益,係依據被投資公司同期間未
經會計師查核之財務報表評價之保留意見。
本會計師等係依照一般公認審計準則及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表規則之規定規劃
並執行查核工作,以合理確信財務報表有無重大不實表達。此項查核工作包括以
抽查方式獲取財務報表所列金額及所揭露事項之查核證據、評估管理階層編製財
務報表所採用之會計原則及所作之重大會計估計,暨評估財務報表整體之表達。
本會計師等相信此項查核工作可對所表示之意見提供合理之依據。
如財務報告附註四之(七)所述,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
股權投資,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係按被投資公司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
表認列投資損益,截至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三十日止,上述按未經會計師查核簽證
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之被投資公司長期股權投資為69,270仟元及其他負債-長
期股權投資貸餘為22,302仟元;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認列被投資
公司損益淨額為淨投資損失12,969仟元。
依本會計師等之意見,除上段所述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採權益法評價之長期股
權投資,若依被投資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認列投資損益或可能有所
調整外,第一段所述財務報表在重大方面係依照一般公認會計原則及證券發行人
財務報告編製準則之規定編製,足以允當表達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
十三年六月三十日之財務狀況,暨民國九十三年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之經營成
果與現金流量。
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明細表,主要
係供補充分析之用,亦經本會計師等採用第二段所述之查核程序予以查核,依本
會計師等之意見,該等科目明細表係依照第四段所述之準則編製,足以允當表達
海韻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民國九十三年上半年度財務報表各科目之明細內容。
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