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13
2.主要買主或供應商名稱:MAXDATA
3.最近一會計年度佔公司銷售金額或進貨金額比例:佔本公司92年度銷售金額16.41%
4.停止往來緣由及日期:
關於德國上市公司Maxdata逾期應收帳款USD3,240,130.40元之案補充說明:
經本公司委請律師數度發函催討,該公司於93年2月間回覆律師函提出對爭議性瑕疵品索
賠USD4,194,012元以抵銷逾期帳款之要求。此乃該客戶片面之要求,經本公司委任律師
之評估是不合理的及無正當性的。
5.公司因應對策:
此案後續經過本公司與律師及會計師研討,評估最大損失為上述逾期應收帳款無法收回
,故於93年4月29日董事會承認之92年度財報中,已將上述逾期應收帳款全額提列備抵呆
帳。並且,本公司業已委請律師對此案進行必要法律程序以確保本公司之債權。
6.其他應敘明事項:
以上說明乃因應櫃買中心93年8月13日電話通知要求,加以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