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日期:93/06/01
2.重要決議事項:
一、盈餘分派案:
(一)股東股利368,450,600元:其中91,700,000元係為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之股票股
利,276,750,600元為現金股利,按配股基準日及配息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記載之股
東持股數,每仟股無償配發股票股利50股及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509元。
(二)員工紅利58,518,625元:其中15,3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43,218,625元以
現金發放。
(三)董監事酬勞:6,502,069元。
二、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轉增資案:
提撥新台幣91,700,000元股東股利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5,3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
共計新台幣107,000,000元,計發行新股10,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
三、本公司章程修訂案:
修訂後條文如下:
第六條:本公司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貳拾柒億元,分為貳億柒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
幣壹拾元,授權董事會分次發行,其中新台幣貳億元,分為貳仟萬股,保留供認股權
憑證使用。
第十八條:董事長請假或因故不能行使職權時,其代理依公司法第二百零八條規定辦
理;董事應親自出席董事會,董事因故不能出席者,得委託其他董事代理之,前項代
理人以受一人之委託為限。
3.年度財務報告是否經股東會承認:是。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