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契約種類:
遠期契約
2.事實發生日:99/1/27
3.契約金額:
美金600萬元
4.支付保證金或權利金金額:
保證金人民幣1,155,000元
5.處理程序所訂之全部或個別契約損失上限金額:
按公司辦法規定
6.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原因:
以避險為目的
7.被避險項目:
以美金計價之應收帳款
8.被避險項目部位之金額:
不適用
9.被避險項目之損益狀況:
不適用
10.依公平價值評估(含已實現及未實現)之損益金額:
新台幣0元
11.損失發生原因及對公司之影響:
不適用
12.契約期間:
民國99年1月27日至民國99年10月29日
13.限制條款:
無
14.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無
15.其他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