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99/12/27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陳大倫,總經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投資或經營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並同意總經理陳大倫擔任佳仕
騏投資股份有限公司法人代表人-董事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本公司經理人職務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解除經理人競業禁止之限制。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不適用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