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1/29
2.公司名稱:BMR Technology Corp.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18.47%
5.發生緣由:依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9年5月5日金管證審字第0990023939函示,
本公司展延資金貸與BMR Technology Corp.超過限額之改善期限至公告申報99年度財
務報前。
6.因應措施:經本公司催收,截至99年10月31日止收回新台幣47,091,899元
(USD$1,459,579.28),本公司仍繼續催收以降低逾期應收帳款。
7.其他應敘明事項:BMR公司於98年出售專利及無形資產以供償還欠款,該項合約已於
今年第三季執行完畢,本公司將視BMR公司付款情形及應收帳款回收情形繼續催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