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100/08/19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朱有義總經理、邱蕭鈺副總經理、何健隆協理、廖恒德協理、傅賢基副協理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關之項目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32條說明表決結果):
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經理人姓名及職稱
(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朱有義 總經理、邱蕭鈺 副總經理、何健隆 協理、廖恒德 協理、傅賢基 副協理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朱有義:擔任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東莞裕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邱蕭鈺:擔任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
何健隆:擔任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廖恒德:擔任東莞裕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傅賢基:擔任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董事、東莞裕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董事。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工業區。
東莞裕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工業區。
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廣東省東莞市黃江鎮裕元工業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精成科技電子(東莞)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組裝及銷售。
東莞裕嘉電子科技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組裝及銷售。
東莞瑞升電子有限公司:印刷電路板之產銷業務。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影響
11.經理人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