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9
2.公司名稱:精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委託金融機構
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專戶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存儲價款
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將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公告。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代收債款合約書:99年9月9日
專戶存儲合約書:99年9月9日
(2)代收銀行:華南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
(3)專戶存儲銀行:台北富邦銀行安和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代收債款合約書係由宏遠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華南商業銀行總行營業部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