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7/06
2.公司名稱:萬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一)因本公司配發現金股利,依據第二次及第三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轉換辦法
第十一條規定
萬泰二(61902)自100年7月27日起,轉換價格不予重設仍為15.10元。
萬泰三(61903)自100年7月27日起,轉換價格由15.15元調整為14.81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轉換價格之詳細計算方式,請至公開資訊觀測站(轉換公司債
轉換價格變更(反稀釋)公告)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