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紅利轉增資新台幣150,156,750元,每仟股無償配發250股。
(2)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21,165,000元。
(3)現金股利新台幣84,087,780元,每仟股配發1,400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1) 本公司於93年6月11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17,132,175股
(含員工紅利2,116,5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總額新台幣
171,321,750元,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期局93年7月14日
金管證一字第0930131408號函核准自93年7月14日申報生效在案。
(2)茲定民國93年8月24日為發行新股、除權配股暨現金股利配發基準日;
自民國93年8月20日至93年8月24日停止股票過戶登記。
(3)按除權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有股份,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
得由股東自行在五日內,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股之登記,
逾期放棄或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
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
(4)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登記者,務請於93年8月19日(星期四)
下午四時前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建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
台北市博愛路53號3樓,電話:02-2381-6288辦理過戶手續。
二、依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九條規定,本公司國內
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93年7月27日至93年8月24日暫停受理轉換及過戶。
(一)依據本公司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
規定,本公司普通股股份發生變動時轉換價格應依下列公式調整(計算至新台
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
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調整前
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二)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自93年8月24日起,轉換價格由新台幣62.1元
調整為 48.3 元。
三、因應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資本公積暨員工紅利轉增資,配股除權增資暨除息
事宜,本公司九十一年度員工認股權憑證依其認股及轉換辦法第七條規定之價
格調整公式調整認股價格。九十一年八月二十八日第一次發行之員工認股權憑
證認股價格自93年8月24日起由新台幣16.6元調整至11.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