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東會決議日:100/06/15
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
(1)廣達電腦代表人:林百里 董事
(2)廣達電腦代表人:梁次震 董事
(3)廣達電腦代表人:黃健堂 董事
(4)何世池 董事
(5)張嘉峰 董事
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
基於營業或投資業務需要考量,在不影響公司利益前提下,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
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之公司。
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任職期間
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
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
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
營業者,以下請輸〝不適用〞):
廣達電腦代表人:黃健堂董事、何世池董事、張嘉峰董事
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
一、廣達電腦代表人:黃健堂先生
達豐(上海)電腦有限公司、達功(上海)電腦有限公司、達利(上海)電腦有限公司、
達人(上海)電腦有限公司、達群(上海)電腦有限公司、達富電腦(常熟)有限公司、
達豐(重慶)電腦有限公司、達研(上海)光電有限公司、達偉(上海)物流倉儲有限
公司、雲達(上海)科技有限公司 董事長
二、何世池先生
達研(上海)光電、達研光電(常熟)、達明電子(常熟)有限公司 董事
三、張嘉峰先生
達研(上海)光電、達研光電(常熟)、達明電子(常熟)有限公司 董事兼總經理
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
上海市松江區、上海松江加工出口區、江蘇省常熟經濟開發區高新技術產業園、
重慶市沙坪壩區
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
個人電腦及週邊設備、手機及可攜式微型電腦之製造、銷售
電腦儲存設備及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及銷售
有線、無線通信服務
貨品倉儲、裝卸、加工、包裝、配送
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
兼任公司皆為母公司或本公司100%轉投資公司,故對本公司財務業務應無重大影響。
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無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