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4/29
2.私募資金來源: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之對象募集
3.私募股數:3,000萬股為上限
4.每股面額:10
5.私募總金額:300,000仟元為上限
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普通股現金增資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前一、三或五個
營業日擇一計算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
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以及定價日前三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
股收盤價之簡單算數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
平均每股股價,孰高者為參考價格,私募普通股每股價格之訂定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參考價格以100年4月29日董事會前30個營業日平均價格(並加回
減資反除權後)計算,參考價格暫定為新台幣16.77元,私募價格暫訂為新台幣
13.42元,惟實際定價日授權董事會視日後洽特定人情形決定之,並於價格訂
定二日內公告。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於交付日起3
年內, 除依證券交易法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再
行賣出,自交付日起滿3年 後依相關規定,應先取具主管機
關符合上櫃標準之同意函,並向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申報補辦公開發行程序後,並申請上櫃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土地開發提高獲利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
13.其他應敘明事項:本次私募有價證券於股東常會決
議之日起一年內分二次辦理,第一次發行2,000萬股及
第二次發行1,000萬股,未盡事宜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全權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