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1.土地:台北縣淡水鎮樹林口段樹林口小段142-10、142-56、142-57地號等及
台北市文山區興隆段四小段186、191、352、358地號等,共計10筆土地。
2.建物:台北縣淡水鎮樹林口69、80、82、84、92號等及
台北市文山區羅斯福路五段245號等建物。
2.事實發生日:100/3/4~100/3/4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台北市羅斯福路:土地面積19.81平方公尺,折合5.9923坪
建物面積115.37平方公尺,折合34.90坪
台北縣淡水鎮:土地面積1,526.37平方公尺,折合461.7269坪
建物面積2,308.93平方公尺,折合698.13坪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165,988,547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樺福建設股份有限公司、樺富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漢洋建設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無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預計處分利益:新台幣1,643,451元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註一):
依合約約定於100年3月4日分三期付清款項。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董事會決議通過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巨秉不動產估價師聯合事務所
估價金額:新台幣153,996,330元
11.不動產估價師姓名:
張能政
12.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91)台內估字第000017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解除買賣契約及存貨退貨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否
20.本次交易董事有異議:否
21.其他敘明事項:
帳列成本:新台幣164,345,096元 ;解約金額:新台幣165,988,547元
付款條件:第一期:100.03.04簽約時付總金額30%(新台幣49,796,565元)
第二期:100.04.20過戶完成時付總金額50%(新台幣82,994,273元)
第三期:100.04.30驗收點交不動產完成時付總金額20%(新台幣33,197,709元)
上述各期款項均已取得支票及擔保本票。
註一、其他重要約定事項應註明有無訂定附買(賣)回、解除契約或其他不
確定、特殊約訂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