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23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2.0元,計新台幣182,895,864元;股票
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0.7元,計新台幣64,013,550元,合計每股配發股利2.7元,計新台
幣246,909,414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議配發之員工現金紅利為5,556,101元,股票紅利0元;董監酬勞為5,556,101元。
(二)股東紅利係以目前流通在外股數91,447,932股(已發行股數92,947,932股減除庫藏股
1,500,000股)為配發基礎。
(三)俟後如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庫藏股轉讓等原因,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配
息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