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ABACUS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
法院名稱:台灣台北地方法院
文書案號:98年度審國貿字第13號
2.事實發生日:99/04/27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ABACUS ELECTRONICS HOLDINGS LIMITED(英國公司)積欠本公
司貨款計美金27,959.5元,本公司經數次催討後,依約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提出民事給
付貨款之訴;另其集團企業ABACUS DELTRON GMBH(德國公司)亦積欠本公司貨款計美金
735,331.01元。
4.處理過程:本公司與ABACUS公司間之請求支付貨款訴訟案,雙方已達成和解,本公司亦
同意向台灣台北地方法院撤回起訴。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重大影響。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