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原告: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告:幃翔精密股份有限公司
法院名稱:智慧財產法院
文書案號:98年度民專訴字第118號
2.事實發生日:99/04/02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泰碩電子(股)公司以本公司生產之連接器侵害其專利為名,向
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及民事賠償新台幣貳佰萬元以上,並向智慧財產法院提出定暫時狀態
處分之聲請。
4.處理過程:智慧財產法院判決駁回泰碩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之訴並駁回假執行之聲請。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