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4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決議配發現金股利1.0元,股票股利2.5元,合計分配股利3.5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擬議配發之員工股票紅利為17,523,000元;董監事酬勞金為1,816,400元。
(二)擬議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為1,752,300股,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12.44%。
(三)九十二年度考慮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4.94元。
(四)本公司俟後如因可轉換公司債轉換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
動者,擬授權董事長辦理變更登記及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