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2/04
2.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二月三日台證上字第
09400030331號函辦理。
3.因應措施:略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財務預測年度:94年
(2)財務預測(原編)編製日期:93年10月22日
(3)財務預測更新(正)日期:不適用
(4)財務預測達成全年預測數情形:【格式如下】
項 截至前一月份 原編全年預測數 更新(正)後 達成全年
目 之實際(自結)數 (仟元) 全年預測數 預測數比率(註)
營業收入 47,533 585,911 -- 8.11%
營業利益 21,162 212,854 -- 9.94%
稅前損益 23,818 250,206 -- 9.52%
註:若已更新(正)者,以更新(正)後財測數為準
(5)財務預測達成同期預測數情形:【格式如下】
項 截至前一月份 原編同期預測數 更新(正)後 達成同期
目 之實際(自結)數 (94年1月) (仟元) 同期預測數 預測數比率(註)
營業收入 47,533 46,524 -- 102.17%
營業利益 21,162 17,948 -- 117.91%
稅前損益 23,818 20,406 -- 116.72%
註:若已更新(正)者,以更新(正)後財測數為準
(6)截至前一月底止之實際(自結)數與同期預測數差異逾百分之二十,
而仍未更新財務預測之依據:不適用
(7)承銷商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8)會計師對上開未更新依據之合理性之評估意見:不適用
(9)其他: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