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100/03/31
2.增資資金來源: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3.發行股數(如屬盈餘轉增資,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份):不超過40,000仟股為限。
4.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5.發行總金額: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選擇適當時機辦理,並得暫緩、取消或
分次發行。
6.發行價格: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承銷商視市場狀況共同議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依公司法第二六七條規定,先提撥增資發行新股10%
~15%由員工認購。
8.公開銷售股數:除依規定保留本公司員工認購外,其餘85%~90%擬提請股東會依
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1規定,由原股東同意放棄優先認購權利,全數提撥以詢價
圈購方式辦理對外公開承銷。
9.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採詢價圈購,故不受公司法第二六七條第三項規定之限制。
10.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認購不足或放棄認購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
11.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權利義務相同。
12.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償還銀行借款、興建廠房、購置機器設備
或因應公司長期發展所需等一項或多項用途。
13.其他應敘明事項:鑒於資本市場瞬息萬變,未來如基於營運評估或因客觀環境
而需變更或因主管機關指示而需修正時,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