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8/24
2.買回股份目的:轉讓股份予員工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12,406千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8/25-93/10/24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3元至20元間,惟若本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
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櫃檯買賣中心)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33%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0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第四屆第八次董事會議紀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本次買回之股份,
依法自買回起三年為限,一次或分次轉讓予員工,凡於認購基準日前到職之正式
員工,得依員工職等、服務年資及對公司之特殊貢獻等標準核計得認購數額
,享有認購資格。本次買回股份轉讓予員工,以實際買回之平均價格為轉讓價格,
惟該平均價格低於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以本轉讓辦法訂定當日收盤價格
為轉讓價格。惟在轉讓前,如遇有本公司已發行之普股份增加時,應按發行股份
增加比率調整之。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百分之三、三三,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
之百分之一十一、六八,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
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本公司承銷商認為本次買進
股份轉讓予員工,其決議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對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
能力及現金流量等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