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100/04/22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83,865,938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現金股利186,035,118元
4.變更原因:
本公司2011年3月21日董事會決議配發九十九年度盈餘現金紅利
183,865,938元,但因員工認股權憑證行使致流通在外股份增加
、每股配息率變動。擬增加股東現金紅利2,169,180元,總計配
發186,035,118元。每股配發現金股利1.2元。
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員工紅利38,200,000元、董監酬勞5,040,000元,維持不變。
(2)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合計43,240,000元,與99年度財報估列
金額減少新台幣3,680,996元,俟100年股東常會決議分配後,依會計估
計變動處理,列為100年度損益。
(3)以上俟100年股東常會同意後,授權董事會處理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