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05
2.契約或承諾相對人:美商藝電(Electronic Arts,簡稱 EA)
3.與公司關係:非關係人
4.契約或承諾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NA
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線上遊戲《Battlefield (中文名稱:戰地風雲)》
於台灣,香港及澳門之代理權。
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
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取得知名遊戲之線上版本,
滿足消費者多元之需求。
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增加本公司的遊戲豐富性。
9.其他應敘明事項:契約自收費後三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