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7/26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139,500,000元。
5.預定買回之期間:93/07/27-93/09/26。
6.預定買回之數量:5,000,000股。
7.買回區間價格:每股新台幣11.9元至27.9元之間。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
下限時,將繼續買回股份。
8.買回方式:委託證券商於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15%。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數量及金額:持有股份5,000,000股;金額302,140仟元。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91/12/19~92/02/18買回5,000,000股,買回金額302,140仟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N/A。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本案業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六日董事會決議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本次買回股份總數,僅佔
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15%,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
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倍利國際證券對本公司此次
預計買回股份之區間價格尚屬合理,而買回股份數量及買回價格除對本公司造成現金
流出外餘對本公司之財務結構、償債能力、獲利能力及現金流量等短期尚無重大影響。
18.其他證期會所規定之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