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10
2.私募資金來源:私募普通股之對象為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之自然人及法人為限
。
3.私募股數:未定
4.每股面額:新台幣十元
5.私募總金額:不超過新台幣五億元
6.私募價格:擬由董事會參考本公司普通股於台灣證券交易所訂價日之前一段期間(不超過
30個營業日)(含定價日)本公司普通股之平均收盤價,溢價1%至30%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
之參考價格,實際分次私募價格授權董事長視當時市場狀況決定之。
7.員工認購股數:無
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
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交易法規定,本
次私募之普通股於發行後三年內原則上不得自由轉讓,本公司於發行滿三年後,擬依據
證?交易法相關規定向主管機關申請本次私募之普通股上市交易。
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