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26
2.減資基準日:99/08/05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本公司於民國99年6月18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減少資本額新台幣
122,000,000元,銷除股份12,200,000股,業經呈奉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
員會99年7月14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34965號函核准辦理,茲訂定有關作業
事項如下: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九十九年減資換發股票,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
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換發有價證券作業程序」之規定,訂定本作業計劃。
二、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57,995,000股
及私募普通股10,1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
680,950,000元整。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122,000,000元,共銷除已發行股份12,200,000股,
其中普通股銷除10,392,100股、私募普通股銷除1,807,900股,用以彌補虧損
,改善財務結構,依公司法第168條之規定,減少資本應依股東所持有比例減
少之,減資比率為17.9%。
四、本次減資後換發股數計55,895,000股,其中普通股計47,602,900股、私募
普通股計8,292,100股,每股面額壹拾元,減資後換發金額計新台幣
558,950,000元。
五、本次減資銷除股份換發新股票,依「減資換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
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新股821股(即每仟股減少179股),減資後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股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
額承購。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最後交易日:99年9月21日
(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99年9月24日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9年9月25日至99年10月7日
(4)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日期:99年9月23日
(5)股票換發基準日:99年9月29日
(6)新股票上櫃買賣日期及舊股票終止上櫃買賣日期:99年10月8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本次換發之新股票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
在證券商處所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
辦理換發作業。
請股東備妥下列各項資料文件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股務代理部辦理。
(1)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換
發新股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及原留印鑑。
(2)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現股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持有之全部舊股票、過
戶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交稅單、證券交付清單、集保存摺影本、身份證正
反面影印本乙份、印鑑及填妥資料之印鑑卡乙張,辦理過戶後並填蓋換發新股
申請書、未領股票領取單辦理換發。
(3)若股票尚未領取者:請於歷年未領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再檢附
換發股票相關文件辦理換發事宜。
(4)送存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舊股票(普通股)由本公司統一辦
理換發,股東免辦理任何手續。
(5)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
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
八、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九、本換股作業計劃書由本公司洽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報請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核定後辦理之。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09/29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10/08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