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3
2.發生緣由:依據本公司91年發行之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
一條規定,因盈餘轉增資致使普通股股份增加而調整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
3.因應措施:本轉換公司債之轉換價格自93年9月16日起,由新台幣11.4元調整為新台幣
11.1元。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轉換公司債面額(元):100,000
二、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百元價計):100
三、調整前轉換價格(元):11.4
四、調整後轉換價格(元):11.1
五、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辦理。自
除權(息)基準日9月16日起,轉換價格由11.4元調整為11.1元。
計算方法如下(計算至角為止,分以下四拾五入):
調整後轉換價格=調整前轉換價格×(已發行股數+每股繳款金額×新股發行股數÷每股
時價)÷(已發行股數+新股發行股數)
11.1=11.4×(27,430,134+0)÷(27,430,134+853,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