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9/03
2.公司名稱:瑞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單一及合併財務報表第34頁:
資金貸與他人之「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與「資金貸與總限額」
兩欄位之金額錯置,
更正前「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4,324,71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為3,243,539仟元,
更正後「對個別對象資金貸與限額」為3,243,539仟元,
「資金貸與總限額」為4,324,719仟元。
6.因應措施:更正公告。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