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4/03/24
2.發生緣由:董事會會議決議
3.因應措施:不適用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承認九十三年度財務報表,說明如下:
營業收入淨額:NTD$11,258,753仟元
營 業 淨 利 :NTD$ 1,541,501仟元
稅 前 淨 利 :NTD$ 2,333,112仟元
本 期 淨 利 :NTD$ 2,048,545仟元
每 股 盈 餘 :NTD$ 9.88元(稅前11.25元)
二、通過提高額定資本額額度,由二十五億元提高為三十五億元,通過董事監察人
酬勞金由提撥百分之三改為百分之二,並刪除「但將視投資資金需求及對每股
盈餘之稀釋程度,適度採取股票股利或現金股利方式發放」。
三、承認九十三年度合併財務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