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6/07
2.公司名稱:立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九條第二款辦理,委託金
融機構代收價款,並與代收及存儲價款行庫分別訂立委託代收價款合約書及委託
存儲價款合約書,且於訂約二日內,公告訂約行庫名稱及訂約日期。
6.因應措施:
(1)訂約日期:
代收價款合約書:100年06月07日
存儲價款合約書:100年06月07日
(2)代收銀行:第一商業銀行仁和分行及其分支單位
(3)存儲銀行:玉山銀行台中分行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代收價款合約書係由中國信託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與第一商業銀行簽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