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10/01
2.減資基準日:99/08/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
一、本公司為辦理民國九十九年減資換發股票,茲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
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業務規則」暨「上櫃有價證券換發作業程序」之
規定,擬訂本作業計畫。
二、本次換發之股票,為本公司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71,687,458股,每股
面額新台幣壹拾元,金額總計新台幣716,874,580元。
三、本次減少資本新台幣216,874,58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1,687,458股(含私募普通
股14,272,236股),減資比率為30.25%。
四、減資後換發新股股份計50,000,000股(含私募普通股32,904,354股),實收資本額
為新台幣500,000,000元。
五、本次減資換發股票,按「減資換票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股東持股比例計算,
每仟股換發697.5股(即每仟股減除302.5股),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支付
之,其股份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六、減資換發股票日程:
(1)舊股票市場最後交易日:民國99年10月18日
(2)舊股票停止市場買賣期間:民國99年10月19日至99年11月4日
(3)減資換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9年10月20日
(4)股票停止過戶期間:民國99年10月21日至99年11月4日
(5)減資換票基準日:民國99年10月25日
(6)減資新股上櫃掛牌(恢復交易)日:民國99年11月5日
七、換發程序及手續:
(1)、由於本公司本次換票後新股已全面採無實體發行,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
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以利辦理換發作業。
(2)、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
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
(3)、如有其他未盡事宜,悉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4)、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統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
地址:台北市松山區東興路八號地下一樓,電話:(02)2746-3797。
4.換發股票基準日:99/10/25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與舊股票之權利義務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99/11/05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