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8/30
2.減資基準日:99/08/30
3.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待主管機關核准備查後公告。
4.換發股票基準日:NA
5.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
6.新股預計上市日:NA
7.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九年六月二十五日召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少
資本新台幣216,874,58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1,687,458股,業經行政
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九十九年八月十六日金管證發字第0990041434號函
申報生效在案。
二、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
(1).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716,874,580元整,分為71,687,458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正,均為記名式普通股。
(2).減資新台幣216,874,580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21,687,458股
﹝含私募普通股14,272,236股﹞,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
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697.5股(即每仟股銷除302.5股),減資
比率為30.25%;減資後未滿一股之畸零股以現金支付之,其股份授權董
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
(3). 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500,000,000元整,分為50,000,000股
,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正。
(4).減資資金用途:彌補虧損。
(5).本公司董事會謹訂99年08月30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新股。
(6).本次減資換發新股一律採無實體發行。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
記後,另行召開董事會訂定減資換股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相關事宜,
屆時將另行公告及發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