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2/06/05
2.發生緣由:無。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一、本公司向證期會申報受讓他公司增資發行新股新台幣238,840,000元乙案,業經
證期會九十二年五月二十九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22548號函申報生效,擬訂定92年
6月29日為受讓股份交割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
二、依2股亞陶普通股換發1股安碁普通股之換股比例計算,本公司須發行新股
23,884,000股,以交換亞陶股份47,768,000股。
三、本增資案連同無償配股完成後,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664,118,550元,
分為66,411,855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本次受讓他公司增資發行之新股,其
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股份相同。
四、本增資案擬訂定92年6月29日為受讓股份交割基準日暨增資基準日,並依法自92年
6月25日起至6月29日止,停止辦理股票過戶登記。
五、新股俟經濟部核准變更登記後發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