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08/20
2.發生緣由:
依據轉換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按本條第一項之轉換價格之訂定方式重新訂定轉換價格。
調整後價格=調整前價格*80%必須大於或等於重新訂價基準日之前10、15、20日均價
孰低者*105%, 調整前價格=14
10日均價=9.64 、 15日均價=9.79 、 20日均價=9.90
因14*80%=11.2大於10日均價9.64*105%=10.12
故調整後價格為11.2元。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轉換公司債面額(元): 每張新台幣壹拾萬元整。
轉換公司債發行價格(元): 新台幣壹佰元整。
調整前轉換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4元。
調整後轉換價格(元):每股新台幣11.2元。
自93年8月20日起,轉換價格由新台幣14元調整為新台幣11.2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