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12/23
2.公司名稱:達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聯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83.72%
5.發生緣由:達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業於民國99年12月23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決議分割案,
將原有之電動車電池模組事業部(含資產、負債與營業),分割讓與統達能源股份有限
公司,預計分割基準日訂為100年1月1日。
6.因應措施:本公司業依企業併購法第三十二條之規定代子公司公告;貴債權人如有異議請
自民國99年12月23日起31日內以書面方式向達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限公司提出,逾期視
為無異議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