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
法律事件之當事人:債權人---昱泉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債務人--草莓資訊股份有限公司及沈青蓉
法院名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處分機關:無
相關文書案號: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裁全字第五七二0
號民事裁定
2.事實發生日:92/01/10
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
本公司建置「遊戲學堂」網站(網址:www.uc520.com)的各網頁
內容,著作權均屬本公司所有,遭債務人等於其所設之「阿土巴學
園」網站,抄襲遊戲學堂網站內容作為其網頁,以重製之方法侵害
本公司的合法著作財產權,並低價出售,嚴重影響本公司權益。
本公司已對債務人等提出刑事告訴,目前正由台灣士林地方法院
地檢署檢察官偵查中。茲為保全向債務人等請求賠償因債務人等
違法行為所造成的損害,而進行假扣押的執行。
4.處理過程:
法院准許對債務人等的財產在新台幣陸千萬元之範圍內為假扣押
,並已扣押債務人等的財產。
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
依台灣士林地方法院九十一年度裁全字第五七二0號民事裁定,提
存新台幣貳仟萬元可轉讓定存單。
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
藉由假扣押的執行,遏止不法行為繼續發生,重建市場秩序。
7.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