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9/16
2.公司名稱:宏齊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轉換價格不重設
6.因應措施:
依本公司國內第二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本公司
應以97年至101年以當年度無償配股或配息基準日為基準(以日期較晚為主,但若當年
度未辦理無償配股或股息時,則以6月30日為基準日),並按每股時價乘以轉換溢價率
101%作為向下重新訂定之轉換價格(計算至新台幣角為止,分以下四捨五入),惟調整
後轉換價格不得低於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
因本次依轉換辦法重新核算之轉換價格為26元,故不予調整.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