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100/04/27
2.公司名稱:凌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原100年2月24日董事會決議通過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配發
不足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基準日起5日內,向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拼湊整
股之登記,拼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所餘股份由
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認購,修正該畸零股將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之。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