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決議日期:99/03/02
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紅利-現金:142,500,000元(每股配發現金股息約1.2元)。
(2)員工紅利-現金:22,436,381元。
(3)董監酬勞:1,495,759元。
3.其他應敘明事項:
(1)董事會擬議配發員工現金紅利及董監酬勞金額計新台幣23,932,140,與98年度認
列費用數相同。
(2)此分配案需經股東常會通過後,另訂基準日分配之。
(3)上述股東之配股配息率依本公司截至99年3月2日流通在外股數120,158,970股,
減除庫藏股未註銷1,500,000股後之118,658,970股計算,本增資案所訂各項若遇
因本公司股本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時,授權董
事會依本次盈餘分配案決議之股利金額,按除權息基準日實際流通在外股數調整
股東配股率,並公告週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