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3/12/27
2.發生緣由:
主旨: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簡稱:凌華一)轉換價格依重設條款調整轉
換價格,轉換價格毋需重新設定,仍維持新台幣23.5元。
公告事項:
一、計算方法:
轉換價格計算公式如下:
A:重新設訂前之轉換價格=23.5元
B:依九十三年基準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向下重新設定之轉換價格
=Min(MA10,MA15,MA20)×100%
=Min(25.1,24.6,24.5)
=24.5高於重新設定前之轉換價格23.5元,故轉換價格毋需重新設定,
仍維持每股23.5元。
二、計算說明:
(一)依本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辦法(以下簡稱發行及轉換辦法
)第十一條規定,以九十三年基準日(十二月二十七日),按發行及轉換辦
法第十一條第一項轉換價格訂定方式向下重新設定轉換價格(向上則不予調
整),惟轉換價格重設之下限以發行時轉換價格(可因公司普通股股份總額
發生變動而調整)之80%為限。
(二)轉換價格訂定模式,以基準日(十二月二十七日)取其前十個營業日、十五
個營業日及二十個營業日本公司普通股收盤價之簡單算術平均數孰低,乘以
100%為計算,依據依此計算轉換價格每股為24.5元,高於重新訂定前之轉換
價格23.5元,故轉換價格毋需重新設定,仍維持每股23.5元。。
三、特此公告。
3.因應措施:無。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