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董事會或股東會決議日期:99/08/30
2.原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8,451,450元(每股0.3元)。
(2)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619,673元。
(3)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310,000元。
3.變更後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
(1)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23,709,550元(每股0.25元)及
現金股利4,741,908元(每股0.05元)。
(2)員工現金紅利新台幣2,619,673元。
(3)董監事酬勞新台幣1,310,000元。
4.變更原因:
一、本公司於99年6月29日召開之股東常會決議之盈餘分配,
因未依本公司公司章程第廿七條「…。為兼顧平衡股利及財務規劃,
並評估無償配股對未來每股盈餘稀釋之影響,在不過份稀釋每股盈餘下,
維持穩定之股利發放,其中現金部份不低於10%,其餘以股票股利(
含資本公積及盈餘配股)發放。」,故修正原定盈餘分配。
5.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公司嗣後因買回本公司股份或將庫藏股轉讓及註銷,致影響流通
在外股數,而使股東配股率因此發生變動者,擬請股東會授權
董事會調整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