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事實發生日:99/03/30
2.公司名稱:華興電子工業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不適用。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
本公司於民國99年3月30日召開董事會,通過99年度員工分紅暨董監酬勞費用化之
提撥比率,決議如下:
1.綜合考量股東權益,並參考本公司歷年提撥率及同業水準,擬議本公司民國99年度
董監酬勞提撥比率預定為預計認列員工紅利暨董監酬勞前之當年度稅後淨利之3.5%,
以作為當年度董監酬勞預估認列之入帳依據。
2.綜合考量股東權益及員工福利,並參考本公司歷年提撥率及同業水準,擬議本公司
民國99年度員工紅利提撥比率預定為預計認列員工紅利暨董監酬勞前之當年度稅後淨
利之12%,以作為當年度員工紅利費用預估認列之入帳依據。
3.實際盈餘提撥數仍需待決算後依董事會決議盈餘分派案並提請次年度股東會承認為
準。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